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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严格落实“严防‘以包代管’”,加强产权单位安全责任

返回列表发布时间:2021/1/17 23:17:11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省领导“严防‘以包代管’,严格产权单位主体责任”的要求,集团近日下发《关于严防“以包代管”,加强产权单位安全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突出重点、从严从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突出重点,严格主体责任的落实,紧盯薄弱单位和薄弱环节。针对集团共有产权、参股单位、出租部位等存在产权纠纷、租赁纠纷的单位,发生事故易造成产权不明、责任界限不明等情况,各产权单位要加强管理,严防“以包代管”,杜绝安全事故。《通知》明确要求:一是必须签订安全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或其他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包含界定安全责任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安全主体责任及安全管理职责,并按相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备案。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按照消防安全“五个统一”措施的要求,做到消防责任落实到位,日常安全管理到位,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对自有产权的老旧场所要严格管理,定期排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使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24小时用电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施工改造或动火作业是否规范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同时,各单位要迅即行动起来,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省国资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严从细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各次集团、直属单位要采取单位自查、分级排查、重点严查、驻守整改、回头看等方法扎实推进排查整治活动的开展,切实搞清弄准重大风险,持续强化安全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集团将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将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全面防控,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随着春节临近,海外人员回国和国内人员回乡需求上升,海外“双稳”和外防输入工作面临严峻挑战,集团前期已转发鲁指办《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和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加强统筹谋划,做好措施落实。商场、养老机构、办公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三个必须”,严查健康码、防止过期码,坚决杜绝厌倦心理、麻烦心理、攀比心理,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严防死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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