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发布时间:2019/1/30 17:41:53
近日,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济南向依法获得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颁发许可证,《山东商报》社网站和多个新媒体账号在列,许可证编号为:37120180001。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山东商报》社一个互联网站(读我网)、一个应用程序(速豹新闻客户端)和六个公众账号(“山东商报新浪微博公众账号”“山东商报腾讯微信公众账号”“济小南腾讯微信公众账号”“山东高考指南腾讯微信公众账号”“山东财经头条腾讯微信公众账号”“新浪潮杂志腾讯微信公众账号”),获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体许可的形式为采编发布服务。
山东商报新媒体目前为数千万用户服务,内容浏览量在全省乃至全国居于前列。截至今年1月份,山东商报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10万+报道达到100多件,山东商报官方微博等平台的10万+报道超过700件,单篇报道阅读量甚至多次超过1000万。(王富、侯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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