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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蓝岸新城二期批量精装修工程(1.2.3.5号楼)招标公告

返回列表发布时间:2018/10/17 13:22:56

鲁商蓝岸新城二期批量精装修工程(1.2.3.5号楼)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商•蓝岸新城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66亩(244215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高档住宅生活区,配套建设大型商业中心、SOHO办公楼等服务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7293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9841平方米,总体容积率为2.13。项目规划建设高层住宅258037平方米、联排别墅30452平方米、叠拼14487平方米、花园洋房61828平方米,配套建设大型商业中心40339平方米、SOHO办公59645平方米、酒店10752平方米、沿街商业网点35720平方米等。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关证明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10%),具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图纸深化能力;近三年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批量精装修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2.注册资金300万以上, 近3年内承包过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并提供近3年来不少于3个住宅批量精装修业绩;

3.投标单位需为专业施工单位,不允许二次分包及挂靠。投标单位需将本次投标所提报项目管理人员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凭证作为附件附在投标文件之中。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返还,具体返还节点详见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10年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较强的现场组织能力,能够积极的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各项交叉工序工作。

6、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每周现场办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企业必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银行资信证明。

8、在开标前投标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并在项目部签字确认,未进行现场踏勘并签字确认的,投标视为废标。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续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住宅批量精装修业绩合同三份及证明以上资质条件的证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19、22-24日 9:00-17:00

       报名地址: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5号楼4425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1—66690159

标书费:500元,从公司账户汇入山东省通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如下账户或交现金。

账户名称:山东省通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4335439253

开户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济南市东支行

并在备注或摘要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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