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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知春湖乐心园4栋高层总包招标公告

返回列表发布时间:2019/11/11 17:21:36

 项目概况:

临沂知春湖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镇206国道与御泉路交汇,乐心园4栋高层建筑面积约 60000平方米;结构形式为 架剪力墙结构;地下  1  层,地上18层(局部 3层);檐口高度 53.7米;跨度为 8.4米。

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

3、拟派项目管理团队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级建造师证 3年及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类似项目业绩不应少于 2个;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应具有 3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应少于 2个。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最近连续三整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 2018年)财务状况三大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年 7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3年),承担过类似该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应少于  三 个。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6年 7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8、投标人必须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非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将解除施工合同并赔偿招标人损失。

9、投标人近3年内在本次招标领域无不良记录。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一年社保证明、公司近三年和项目经理业绩(共不少于三个)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15日、18日9:00-17:00

报名地址: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国奥城5#楼4415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31-66690156

标书费:500元,从公司账户汇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如下账户或交现金。 

投标保证金:200万元,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缴纳,从公司账户汇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省通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4335439253  

开户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济南市东支行

            并在备注或摘要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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